梅花易数解读06_梅花易数卦例
作者:梅花舒淡
发表时间:2025-06-09 22:2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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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梅占
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,康节先生偶观梅,见二雀争枝坠地。先生曰: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。今二雀争枝坠地,怪也。”因占之,辰年五数,十二月十二数,十七日十七数,共三十四数,除四八三十二,得二,属0兑,为上卦,加申时九数,总得四十三数,五八除四十,零得三数,为离,作下卦。又上下总四十三数,以六除,六七除四十二,得一零为动爻,是为泽火革。初爻变咸,互见乾巽。
断之曰:详此卦,明晚当有女子折花,园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惊坠地,遂伤其股。
又兑金为体,离火克之。互中巽木,复生起离火,则克体之卦气盛。兑为少女,因知女子之被伤。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兑金克之,则巽木被伤,而巽为股,故有伤股之应。辛变为艮土,兑金得生,知女子虽被伤,而不至凶危也。
解读
这是梅花易数中最为经典的一个卦例,据说梅花易数的名字就是由本卦例而来。
此卦例是说:
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,康节先生在梅园赏花之时,看见有两只麻雀相互争斗而坠落于地,心想此事甚是奇怪,基于梅花易数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”的规律而占之。
使用梅花易数年月日时的起卦方式:
辰土年5数 + 12月 + 17日 = 34 ÷ 8 … 2,余数为2,所以上卦就为兑卦;
辰土年5数 + 12月 + 17日 + 申时9数 = 43 ÷ 8 … 3,余数为3,所以下卦就为离卦。
辰土年5数 + 12月 + 17日 + 申时9数 = 43 ÷ 6 … 1,余数为1,所以就是初爻动。
泽火革初爻为阳爻,将其变为阴爻后,变卦就是泽山咸。
邵雍便以此卦断道:明天晚上会有一个女子在此攀折梅花,园丁不知道具体情况便来驱逐,该女子惊慌失措而坠落于地,伤到了大腿。
这是因为此卦兑金为体,被离火克制。互卦中的巽木,又能够生助离火,所以克制体卦兑金的离卦卦气旺盛。
兑卦代表少女,所以才知道是女子被伤。互卦中的巽木,又被乾金和兑金克制,巽卦代表人体的大腿,所以会伤及大腿。
所幸本卦克制体卦的离火,到变卦变成了艮土,从而生助了体卦兑金,所以只是伤及大腿,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。
牡丹占
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,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。时值花开甚盛,客曰:“花盛如此,亦有数乎?”先生曰:“莫不有数。且因问而可占矣。”遂占之。以巳年六数,三月三数,十六日十六数,总得二十五数,除三八二十四数,零一数为乾,为上卦。加卯时得四数,共得二十九数,又除三八二十四数,零五为巽卦,作下卦,得天风姤。又以总计二十九数,以六除之,四六二十四,零五爻动,变鼎卦,互见重乾。遂与客曰:“怪哉!此花明日午时,当为马所践毁。”众客愕然不信。次日午时,果有贵官观牡丹,二马斗啮,群惊花间驰骤,花尽为之践毁。
断之曰:巽木为体,乾金克之,互卦又见重乾,克体之卦多矣,卦中无生意,固知牡丹必为践毁。所谓马者,乾为马也。午时者,离明之象,是以知之也。
解读
此卦例关乎梅花易数占卜的契机,在梅花易数中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。
此例是说邵雍与客人一起去司马公家里观赏牡丹。时至三月花开正盛,于是客人问道:“花开的这么好,难道也有定数?”。邵雍说:“万物皆有定数,但因为你这一问就会出现变化,所以可以起卦占之。”
于是便以梅花易数年月日时起卦方式起卦:
其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,巳年为6数,三月为3数,十六日为16数,卯时为4数。
6 + 3 + 16 = 25 ÷ 8 … 1,余数为1,所以上卦就是乾卦;
6 + 3 + 16 + 4 = 29 ÷ 8 … 5,余数为5,所以下卦就是巽卦;
6 + 3 + 16 + 4 = 29 ÷ 6 … 5,余数为5,所以就是五爻动。
天风姤五爻为阳爻,将其变为阴爻后,变卦就是火风鼎。
邵雍便以此卦断道:“此花明日午时,将会被马践踏。”但是大家都不相信。
第二天午时,果然有两匹马在花间互相争斗,把花全部践踏了。
这是因为此卦巽木为体卦,被乾金克制,互卦又是两个乾卦,克制体卦巽木的乾卦太多,卦中没有生气,所以牡丹必被践踏毁折。
之所以断被马所践踏,是因为乾卦的 万物类象代表马。
之所以断午时,是因为午时为离卦,正好对应了变卦中的离火。
邻夜扣门借物占
冬夕酉时,先生方拥炉,有扣门者,初扣一声而止,继而又扣五声,且云借物。先生令勿言,令其子占之,试所借何物。以一声属乾为上卦,以五声属巽为下卦,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,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,以六除之,二六一十二,得天风姤。第四爻变巽卦,互见重乾,卦中三乾金,二巽木,为金木而已。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,是借斧也。
子乃断也:“金短木长者,器也,所借锄也。”先生曰:“非锄必斧也。”问之,果借斧。其子问何故,先生曰:“起数又须明理。以卦推之,斧亦可也,锄亦可也。以理推之,夕晚安用锄?必借斧。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。”
推数又须明理,为卜占之切要也。盖数不推理,是不得也。学数者志之。
解读
此卦例是梅花易数声音占的一个卦例,此例中所使用的生活规律是梅花易数占卜中最为重要的。
此例是说:一个冬天的傍晚酉时,邵雍在火炉边烤火,此时有人敲门,第一次敲了一下,然后又敲了五下,说是要借东西。
邵雍让敲门者不要说出借什么东西,让其儿子起卦看看要借什么东西。便以敲门声起卦:
第一次敲一下,所以上卦就为乾卦;
又敲了五下,所以下卦就是巽卦;
上卦乾卦的先天之数1 + 下卦巽卦的先天之数5 + 酉时10 = 16 ÷ 6 … 4,余数为4,所以就是四爻变。
天风姤四爻为阳爻,将其变为阴爻后,变卦就是巽为风。
便以此卦断之,本卦和互卦中共有三个乾金,变卦有两个巽木,所以此物为金木之物。
又以乾金为短物,巽木为长物推断,所以是借斧头。
其儿子断曰:“金为短,木为长,这样的器物是锄头。”
邵雍说:“一定不是锄头,而是斧头”。
遂问借物之人,果然是借斧头。其子不解,问其原因,邵雍说:“象数需要配合生活之理。此卦根据卦象所示,斧头和锄头都是没错的。但如果配合生活之理,晚上用锄头做什么?一定是借斧头劈柴生火。”
推演术数需要配合生活之理,这是占卜的要点。只会推演术数而不探究生活之理,是得不到精髓的。这是学习术数的人要记在心中的。
今日动静如何
有客问曰:“今日动静如何?”遂将此六字占之。以平分“今日动”三字为上卦,“今”平生,一数;“日”入声,四数;“动”去声,三数,共八数,得坤为上卦。以“静如何”为下卦。“静”去声,三数;“如”平生,一数;“何”平生,一数,共五数,为巽,作下卦。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,除二六一十二,零得一数,为地风升。初爻动,变泰卦,互见震、兑。遂谓客曰:“今日有人相请,客不多,酒不醉,味止鸡黍而已。”当晚果然。
断曰:升者,有升阶之义,互震、兑,有东西席之分。卦中兑为口,坤为腹,为口腹之事,故知有人相请。客不多者,坤土独立,无同类之卦气也。酒不醉,卦中无坎。味止鸡黍者,坤为黍稷耳。盖卦无相生之义,故知酒不多,食品不丰也。
解读
此例是梅花易数字占的经典卦例。
此例是说:有客人问“今日动静如何?”,于是便以此句话中的六个字起卦占之。
字数为六,为偶数,按照平分两仪的方式起卦:
注:古人多用方言,故声调与现代普通话声调有出入,不必计较。
“今”字1声 + “日”字4声 + “动”字3声 = 8,所以上卦就是坤卦;
“静”字3声 + “如”字1声 + “何”字1声 = 5,所以下卦就是巽卦;
上卦的先天之数8 + 下卦的先天之数5 = 13 ÷ 6 … 1,余数为1,所以就是初爻动。
地风升初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地天泰。
遂以此卦断曰:“今日有人请你吃酒,客人不多,酒食也不丰富,只有鸡肉和米饭。”当晚果然有人宴请。
这是因为本卦地风升,卦名“升”有升阶之义。
互卦震卦在后天八卦中为东方,兑卦在后天八卦中为西方,所以有东西席之分。
兑卦在八卦万物类象中为口,坤卦的万物类象为肚子,这两个卦主口腹吃喝之事,所以断有人宴请。
客人不多是因为体卦坤土并没有同党,也没有离卦来生,所以体卦坤土的卦气不旺。
酒水不丰富是因为整个卦中没有坎卦的体现,因为坎卦代表酒水。坤卦代表黍米等农作物。
因为体卦坤土在卦中没有同党,也没有离火相生,所以断酒食并不丰富。
西林寺牌额占
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,“林”字无两勾,因占之。以西字七画为艮,作上卦;以林八画为坤,作下卦。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,除二六一十二,零数得三,是山地剥卦。第三爻动,变艮,互见重坤。
断曰:寺者,纯阳之所居。今卦得重阴之爻,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。详此,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。询之果然,遂谓寺僧曰:“何不添“林”字两勾,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。”僧信然,即添“林”字两勾,寺果无事。
右纯阳之人,所居得纯阴之卦,故不吉。又有群阴剥阳之义,故有阴人之祸。若添“林”字两勾,则十画,除八得二为兑卦,合上艮,是为山泽损。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,互卦见坤、震,损者益之,始用互俱生体,为吉卦,可以得安矣。
右已上并是先得数,以数起卦,所谓先天之数也。
解读
此卦例是梅花易数字占的经典卦例,此例不但介绍了梅花易数占卜之法,还有梅花易数的对事情的化解之法。
此例是说:邵雍偶然看到西林寺牌匾中的“林“字没有下面的两勾,觉得疑惑,于是便起卦占之。
使用“西林”二字起卦,两个字遵循平分两仪的起卦方式:
注:在梅花易数中文字的笔画,一折一勾一提皆算一画,比如“口”字算做四画,“小”字也为四画。现代多用文字实际的笔画数起卦。
“西”字为7画,所以上卦为艮;
“林”字为8画,所以下卦为坤;
“西林”二字的笔画数为15,除以6,余数为3,所以就是三爻动。
山地剥三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艮为山。
便以此卦断之:寺院是纯阳之地,而此卦卦中坤卦众多,且卦气旺盛,坤卦为阴卦;另外本卦山地剥为群阴剥阳之卦;所以这个寺中当有阴人之祸。询问之后果然如此。
于是便告知寺中僧人,将“林”字下面的两个勾添上,就没有阴人之祸了。“林”字添上两勾后,寺中果然再无是非。
这是因为寺中皆为男性,僧人为纯阳之人,而此地所得之卦却为纯阴之卦,所以不吉。另外本卦卦象又是群阴剥阳,所以会有阴人之祸。
如果将“林”字的两勾添上,就会变成十画,这样一来下卦就会变成兑卦。而动爻将会变成五爻。
山泽损五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风泽中孚。
这样一来互卦就是坤卦和震卦,震卦为阳刚之卦,另外整个互卦的象也是一个大震卦,为阳气生发之象;而在《易经》中损卦又有增益之义;本卦的用卦艮土和互卦的用卦坤土又都能够生助体卦兑金。
此例中所使用的起卦方式,都是将文字转换为数字,然后以数字起卦,所以都是梅花易数先天起卦法。
老人有忧色占
己丑日卯时,偶在途行,有老人往巽方,有忧色。问其何以有忧,曰无。怪而占之,以老人属乾为上卦,巽方为下卦,是天风姤。又以乾一巽五之数,加卯时四数,总十数,除六得四为动爻,是为天风姤之九四。《易》曰:“包无鱼,凶。”是《易》辞不吉矣。以卦论之,巽木为体,乾金克之,互卦又见重乾,俱是克体,并无生气,且时在途行,其应速。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,谓老人曰:“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,恐有重祸。”果五日,此老赴吉席,因鱼骨鲠而终。
右凡占卜,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,以决事之迟速,故行则应速,以遂成卦之数,中分而取其半也。坐则事应迟,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。立则半迟半速,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。虽然如是,又在变通,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,则二花皆朝夕之故,岂特成数之久也。
解读
此例是梅花易数后天起卦的卦例。此例在占断之时使用了《易经》的爻辞进行占断。此例中最重要的是对梅花易数应期的讲解。
此例是讲:己丑日的卯时,邵雍在路上走着,偶遇一位老人往巽方而去。看见老人面带忧色,便问其为何事而忧愁,老人说没有。
邵雍感到奇怪,便起卦而占之。
使用后天起卦法:
老人在梅花易数的八卦万物类象中为乾卦,所以上卦就是乾卦;
往巽方而去,所以下卦就是巽卦;
上卦乾卦的先天卦数1 + 下卦巽卦的先天卦数5 + 卯时4数 = 10 ÷ 6 … 4,余数为四,所以就是四爻动。
天风姤的四爻为阳爻,将其变为阴爻后,变卦就是巽为风。
遂以此卦占之:天风姤九四的《易经·爻辞》曰:“包无鱼,凶。”爻辞所言并不吉利。
以卦象本身来说,此卦巽木为体,被乾金克制,互卦又是两个乾金,都在克制体卦,体卦卦气衰弱,并无生气。
由于占此卦时正在行路,所以应期会比较快。所以以上卦之数1 + 下卦之数5 + 时辰数4 = 10的一半作为应期,因此断曰老人五日内恐有重祸,于是便告知老人。
然第5天时,老人吃席的时候,因为被鱼刺卡到而亡。
在使用梅花易数占卜论断应期的时候,要以自己的动静状态,决定事情应期的快慢。
如果自己是在行走,则事情的应期就比较快,可以取成卦之数的一半作为应期;
如果自己是在坐着,则事情的应期就比较慢,可以取成卦之数的一倍作为应期;
如果自己站着不动,则事情的应期就不快不慢,可以直接取成卦之数作为应期。
道理虽然如此,但梅花易数重在变通,比如《牡丹占》、《观梅占》之类的卦例中,由于占断的都是和花有关的事情,而花开花落都是朝夕之事,所以是不能按照卦成之数论断应期的。
少年有喜色占
壬申日午时,有少年从离方来,喜形于色。问有何喜,曰无。遂占之,以少年属艮为上卦,离为下卦,得山火贲。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,总十七数,除十二,零五为动爻,是贲之六五爻,曰:“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,吉。”《易》辞已吉矣。卦则贲之家人,互见震、坎,离为体,互变俱生之。
断曰: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。至期,果然定亲。
解读
此例是梅花易数后天卦例,此卦也用到了《易经》的爻辞进行论断。
此例是讲:壬申日的午时,有一个少年从离方而来,喜形于色。于是便问其有何喜事,少年回答说没有。于是便起卦占之。
使用后天起卦法起卦:
少年在梅花易数的八卦万物类象中为艮卦,所以上卦就是艮卦;
以离方的方位为下卦,所以下卦就是离卦;
上卦的先天之数7 + 离卦的先天之数3 + 午时7数 = 17 ÷ 6 … 5,余数为5,所以就是五爻变。
山火贲的五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风火家人。
此卦五爻的《易经》爻辞是:“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,吉。”爻辞中有明确的占验之词,所以根据爻辞推断会有吉事发生。
另外本卦的体卦为离火,在互卦中有震木生体,在变卦中有巽木生体。
最终断曰:此少年在十七日内一定会定亲。后果然应验。
此例中的应期十七日,取自卦成之数。
牛哀鸣占
癸卯日午时,有牛鸣于坎方,声极悲,因占之。牛属坤,为上卦,坎方为下卦。坎六坤八,加午时七,共二十一数,除三六一十八,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。《易》辞曰:“师或舆尸,凶。”卦则师变升,互坤、震,乃坤为体,互变俱克之,并无生气。
断曰: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。后二十日,人果买此牛,杀以犒众,悉皆异之。
解读
此例为梅花易数后天占法。
此例是讲:癸卯日的午时,听到有牛在坎方(北方)鸣叫,其声音非常悲伤,此事甚是奇怪,于是起卦占之。
使用梅花易数后天起卦法:
牛在梅花易数的八卦万物类象中为坤卦,所以上卦为坤;
牛在坎方鸣叫,所以下卦为坎;
坤卦的先天之数8 + 坎卦的先天之数6 + 午时7 = 21 ÷ 6 … 3,余数为三,所以就是三爻动。
地水师的三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地风升。
遂根据《易经·师卦·六三》的爻辞:“师或舆尸,凶。”推断此卦为凶。
此卦体卦为坤土,在互卦中被用互震木克制,在变卦中为巽木克制,所以此卦卦气衰弱,并无生气。
于是断曰:二十一日内此牛一定会被屠杀。
过了二十天,果然有人把此牛买走,杀了以后犒劳众人。
鸡悲鸣占
甲申日卯时,有鸡鸣于乾方,声极悲怆,因占之。鸡属巽,为上卦,乾方为下卦,得风天小畜。以巽五乾一共六数,加卯时四数,总十数,除六,得四爻动变乾,是为小畜之六四。《易》曰:“有孚,血去惕出。”以血推之,割鸡之义。卦则小畜之乾,互见离、兑。乾金为体,离火克之。卦中巽木离火,有烹饪之象。
断曰:此鸡十日当烹。果十日,客至,有烹鸡之验。
解读
此例是梅花易数后天卦例。
此例是讲:甲申日的卯时,听到有鸡在乾方(西北)鸣叫,其声音非常悲怆,甚是异常,因此占之。
使用梅花易数后天起卦方法:
鸡在梅花易数的八卦万物类象中为巽卦,所以上卦为巽;
其鸣叫于乾方,所以下卦为乾;
上卦的先天之数5 + 下卦的先天之数1 + 卯时4 = 10 ÷ 6 … 4,余数为4,所以就是四爻动。
风天小畜四爻为阴爻,将其变为阳爻后,变卦就是乾为天。
本卦风天小畜四爻的《周易》爻辞是“有孚,血去惕出。”以爻辞中的“血”推断有杀鸡之义。
此卦的体卦为乾金,被互卦中的离火克制。克体之卦离火因有本卦中的巽木相生,所以克体之卦处于旺地。
另外以卦象论之,巽木生离火,有生火烹饪之象。
因此断曰:此鸡十天内一定会被烹食。
到了第十天,果然有客人来,于是杀鸡待客。
枯枝坠地占
戊子日辰时,偶行至中途,有树蔚然,无风,枯枝自坠地于兑方。占之,槁木为离,作上卦,兑方为下卦,得火泽睽。以兑二离三,加辰时五数,总十数,除六零四,变山泽损,是睽之九四。《易》曰:“睽孤,遇元夫。”卦火泽睽变损,互见坎、离,兑金为体,离火克之,且睽、损卦名,俱有伤残之义。
断曰:此树十日当伐。果十日,伐树起公廨,而匠者适字“元夫”也。
右已上诸占例,并是先得卦,以卦起数,所谓后天之数也。
解读
此例也是梅花易数后天卦例。
此例讲述的是:
戊子日的辰时,在走路的途中,看见一棵非常茂盛的大树,其时无风,但是树上却有枯枝坠落于兑方(西方),于是便起卦占之。
使用梅花易数后天起卦方式:
枯枝在梅花易数万物类象中为离卦,所以上卦为离;
以方位的兑卦为下卦,所以下卦为兑卦;
上卦的先天之数3 + 下卦的先天之数2 + 辰时5 = 10 ÷ 6 … 4,余数为4,所以就是四爻变。
本卦火泽睽的四爻为阳爻,将其变为阴爻后,变卦就是山泽损。
便以此卦断之:
本卦火泽睽四爻的《周易》爻辞是:“睽孤,遇元夫。”
此卦的体卦为兑金,被互卦的离火克制,本卦卦名《睽》和变卦卦名《损》又都有伤残之义。
于是断这棵树第十天的时候会被砍伐。
果然到了第十天,为了建公廨而将此树砍伐,而砍树之人的字正是爻辞中的“元夫”。
以上这些卦例,都是直接根据物象起卦,所以都是后天占法。